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招办(2019]119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出国留学班部分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自2014年开展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选拔、培养了一批批德才兼备、具有特长、有出国留学意愿的学生进入到世界各国名校就读,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特别是今年我校国际部2017级部分学生凭借优秀的科研创新能力,进入到了世界排名前十的大学深造,他们将成为中国文化的传播者、中外友好交流的使者和国家未来建设的科技人才。
2021年我们主要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热爱理工和人文学科的学生。我校将发挥多年开办出国留学教育的优势,努力培养爱党爱国、德才兼备、文理兼修、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性人才。
二、领导机构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成员。
三、招生对象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
(二)有强烈的出国留学意向(自费)及经济能力;
(三)有较好的英语能力(中考要求达到B等及以上);
(四)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有创新成果,比如在发明创造、创新设计、计算机编程、机器人、无人机、航模等方面的比赛竞赛中获奖或学有专长。
(五)在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的学习、探究方面有强烈兴趣且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学、脑科学等学科或专业领域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六)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学习、探究方面有强烈兴趣且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在文学、哲学、历史、教育、法律、古文字学、中国书法、书画、乐器、影视制作、商业与管理等学科或专业领域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注意:(一)至(三)项为必备条件,(四)至(六)项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条件可以报名。
五、招生计划
2021年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人数为90名。
六、录取程序
(一)由我校出国留学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的学生名单。
(二)7月4日上午机考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人数为180名。
(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面谈的形式,根据不同类别考生设置创新考题,考查学生综合能力、出国意愿和家庭条件等。
(四)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中考总分不低于430分。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招生流程
(一)报名时间:6月17日至21日,考生通过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依托“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szzk.edu.cn/zzzs/)提交个人资料,报名我校自主招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填报1所招生学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考生按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资料,上传至自主招生平台。
(二)资格初选:
6月22日至26日,我校对所有报名学生发放问卷调查,主要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出国意愿与能力,对学生品行进行评估。由我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所有自荐学生的申报材料,按招生计划1:3比例筛选拟参加本校自主招生的考生。
(三)综合能力考核确认
1.6月28日后,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在市招办“公办普高自主招生统一管理平台”查询是否有我校面试通知。
2.6月28日,我校网站或者国际部微信公众平台“深圳三高留学有道”公布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四)面试及公示:
面试时间:7月4日, 参加面试的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我校高中部(深圳市龙岗区如意路398号),如果疫情影响,不排除使用远程面试方式。
公示时间:7月5日-9日 将考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网站或者国际部微信公众平台“深圳三高留学有道”上公示,同时短信通知学生和家长,公示结束后,将名单上报市招办。
(五)正式录取:待中考成绩出来后,我校出国班自主招生参与提前批录取,公示时间待市招办确定。
八、工作机制
为保障公平、公正,我校拟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面试考核小组。
(一)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人大政协代表、媒体工作人员、家长代表、以及校纪委成员组成。
(二)自主招生面试考核小组由外籍教师、本校教师组成,成立综合能力面试小组,主要负责对面试学生的选择与面试考核。
九、咨询与投诉
学校网址:www.sz3gao.com
监督投诉电话:0755-83820258
投诉电子信箱:1403796807@qq.com
十、附则
(一)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方案》由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
2021年6月16日